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还得多个心眼。12月21日,深圳市消委会公布,今年以来深圳市消委会接到 餐饮行业消费 投诉共996宗,投诉主要涉及 卫生安全、 价格、 服务、合同等4大类问题。
卫生安全问题投诉占约17%
据深圳市消委会介绍,在996宗餐饮行业消费投诉中,涉及卫生安全相关问题的投诉有169宗,占餐饮类总投诉的约17%,投诉主要反映食物中有异物、食物引发身体不适、食物变质等问题,其中反映食物中有异物的有71宗。比如,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其于今年4月20日晚在某餐馆订了包间,晚餐快结束时发现一碟青菜里有一支已经折曲的蓝色圆珠笔芯,消费者诉求商家赔偿。
涉及价格相关问题投诉80宗,占餐饮类总投诉的约8%,投诉反映的价格类问题包括:没有明码标价,消费前未明确告知有服务费、税费,消费后结算时额外收取服务费、税费;优惠活动不注明或随意变更附加条款;以不同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等。比如,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酒店餐厅就餐结账时,餐厅要求在15%服务费的基础上,另外多收6%的税费。消费者表示服务费可以理解,但是税费餐前并无任何说明,也未在任何一家餐厅遇到过收税费的情况。
网络订餐未能按时送达
近年来网络订餐盛行,在996宗餐饮行业消费投诉中,涉及服务的投诉有202宗,占餐饮类总投诉约20.3%,主要反映的问题为消费者在各大订餐平台或微信公众号下单订餐,商家未能按照约定按时送货上门。比如,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西点微信公众号上订购了一个价值158元生日蛋糕,客服承诺当日20-21点送达指定地点,但直至23点仍未送达。消费者多次致电该公司客服问询,但客服的答复消费者并不满意。
至于合同问题,深圳市消委会介绍,商家收取消费者的预付款后关门或倒闭,导致消费者无处退款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比如今年有“金钱豹”门店停业致消费者充值卡无法退费,市消委会接到相关投诉,受影响的消费者希望可以追回余额。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
一、消费者就餐前要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商家,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的颜色及外观是否正常,就餐后注意留存小票或发票等消费明细。
二、消费者在网络订餐平台或微信公众号订餐时需仔细阅读商家的下单规则或特别说明,注意配送时间及配送范围,尽量保留页面截图以便发生争议时维权。
三、消费者就餐时需仔细看清菜单价格,遇打折、特价等菜品事先问清商家,谨防价格欺诈;商家不论是收取服务费还是税费,如果单独收取都需要明码标价,必须在餐牌或者价目表中列明。
四、在进行餐饮类预付式消费时,要多途径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与市场信誉。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避免购买大额面值预付卡,购买卡后尽早将卡内余额使用完毕,以免自身遭到损失。
五、无论是预付式消费还是网络订餐,商家通过线下和线上各种方式做出的服务承诺应当履行,否则属于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