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江苏省 食药监局消息,江苏省食药监局组织 抽检7类食品553批次样品,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 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 炒货及 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 饮料不合格3批次; 罐头不合格1批次;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
3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3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其中2批次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1批次被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分别为:赣榆区班庄镇碧海天纯净水厂生产的碧海天饮用纯净水,徐州冰泽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泉水之源包装饮用水,连云港市宿城留云岭山泉水厂生产的留仙泉饮用纯净山泉水(纯净水。
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而《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对包装饮用水中的亚硝酸盐残留量限量规定≤0.005 mg/L。饮用水中亚硝酸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源受亚硝酸盐污染造成,长期饮用亚硝酸盐超标的水会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1批次菊花代用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还有1批次无锡市云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代用茶,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4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另外,还有4批次产品被检出防腐剂不合格,其中2批次调味品、1批次蔬菜制品被检出防腐剂之和超标,分别为:海州区晨阳食品厂生产的纯鲜虾酱、虾酱豆;徐州市金地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金针菇(腌渍食用菌。另外还有1批次扬州九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血糯米罐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不合格。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凉醋豆(烘炒类、鱼皮花生(烘炒类分别被检出酸价、过氧化值超标。产品分别来自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先达先食品有限公司。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无锡、徐州、连云港、镇江、扬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
相关报道: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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