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使全省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完善, 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提高,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意见》由总体要求、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实施*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支撑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保障6部分构成。《意见》突出强调,要从坚持党政同责、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3方面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同为**责任人。要以“四个*严”为主线,从严抓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防餐桌污染、严控风险隐患、严惩违法犯罪5方面入手,实施*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要健全制度标准、检验检测、智慧监管、社会共治4大体系,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为“健康甘肃”建设奠定良好产业基础。
《意见》强调,甘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和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及时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系统性。建立稳定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的检查考核,健全完善科学公正的综合考评机制,探索试行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法,运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指数评价模型,加强考核评议,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地方党委、政府和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甘肃省委、省政府树牢‘四个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坚定决心,具有很强的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甘肃食品药品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推进甘肃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行动指南,必将有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在近期召开的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监管工作调度会上,甘肃省副省长李斌强调,全省要突出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抓好考核评议,重点考核《意见》贯彻执行、“党政同责”“四有两责”等任务落实情况,使各级党委、政府都有硬任务,各部门都有硬指标,使各方面感到压力、产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