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饿了么”公司连续接到 投诉和反馈,称其公司员工胡某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上传PS证照,进行索贿,同时合规部亦发现了同期的一批商户证照有问题……而真相到底又是怎样的呢?近日,普陀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案件。
为完成KPI 区域经理让骑手寻觅新店好坏通吃
2017年8月,胡某在“饿了么”平台担任区域经理,管理上百家店铺。因为公司有发展新餐饮企业的指标要求,胡某为发展新的加盟餐厅动了不少脑经。他派手下相熟的送餐骑手文某在平时帮忙留意区域内新开的小餐馆,希望能将其统统“收入麾下”。而骑手文某在牵线搭桥的过程中,向两家店铺分别收取了1500元的好处费。但经胡某了解,这几家小餐馆都有些“缺胳膊少腿”证照不全,如此条件的商户根本没有资格在“饿了么”平台上线。但为了完成KPI拿到奖金,胡某非但没有作罢,却向餐饮店老板们承诺:“你们同意加入就行,其他事情我来搞定!”
缺证补证 网购PS服务造假43张国家证件
“既然缺证,我就给他们”造“一个出来!”原来胡某熟知“饿了么”公司的店铺上线流程:只要提交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在内的材料电子件,并通过审核既可上线。那么只需要搞到足够“真”的证件就可高枕无忧。于是他在淘宝上找到一家专门从事ps业务的店铺购买服务。店主邹某按胡某要求,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许可证、到营业执照电子件,一共制作了43张虚假证件。然后胡某用这些精美伪造的证件谎骗过公司的审查,上线新的店铺。2016年7月至2016年底,胡某如法炮制,不仅帮不符合入驻条件的餐饮店铺上线,还上线了多家根本无人经营的“虚拟餐厅”。一边是不知情的餐馆老板们,稀里糊涂成功上线“饿了么”,另一边是“饿了么”公司却因此实际向该批非餐饮企业发放补贴费用人民币3万元。
“黑户”被封后院起火 “饿了么”公司报案抓硕鼠
就在胡某以为高枕无忧坐收渔利的时候,该批造假上线的黑户商铺中,有一家因顾客投诉而被查封,导致生计一落千丈。因其之前给骑手文某交过好处费,店主以为可以通过胡某解决此事而重新上线。没想到胡某向其表示,没收过钱也不能帮其恢复上线“作为黑户,要有黑户的觉悟”。于是,愤懑的“黑户店主”向饿了么公司进行了多次投诉。同时饿了么公司内部也发现平台上多张证件属于伪造的虚假证件,经深度内部调查后发现,20余家商户近50张证件照片有明显被人伪造的痕迹,遂报警抓硕鼠。
造假证卖家只想着赚钱 没想过会犯法
经公安机关调查,胡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淘宝店主邹某也被警方抓获,他坦言自己于2016年6月才开始从事ps业务,范围包括印名片、抠图、相片美化。起初自己只会美图秀秀,后来发现客户的很多要求仅靠美图秀秀没法完成,便开始自学photoshop。2016年8、9月间胡某通过阿里旺旺让他帮忙伪造证据,并提供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样本照片以及预备上线的餐饮店铺信息,让他将样本里的商户名称P成胡某提供的店铺名字。“帮他P的证件都是成套的,一套25元……我不太清楚他为什么要我伪造营业执照,当时也不清楚我伪造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机关证件,只想着赚钱,没想过是否违法。” 据检方查证,胡某到案后提供的46张证件中,有43张涉嫌伪造,包括23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和20张营业执照。
经普陀法院审理认为,胡某、邹某共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普陀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掌握了被告人胡某伪造十余张证照的情况下,找其谈话,胡某供述了相关事实,并在公司报案后由公安机关上门抓获。邹某实施的伪造证件行为,与胡某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基本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2017年11月15日,普陀法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胡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邹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均采化名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