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9日,广西 食药监局公布今年第34期食品 抽检公告,6批次食品上了本次公告的 黑名单,其中,2批次 白酒检出 三氯蔗糖这种 甜味剂。
据悉,本次抽检的6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糕点1批次;酒类3批次;调味品2批次。
3批次酒类不合格 其中2批次检出甜味剂
检出三氯蔗糖的酒类分别为:东兴市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8.8%vol金质丹米酒(米香型白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11-17,规格475ml/瓶和广西大新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宜州市德胜红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珍品德胜酒(超低度米香型白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02-03,规格500ml/瓶。其中金质丹米酒初检、复检均不合格。
据悉,三氯蔗糖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在《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三氯蔗糖在酒类中使用时,可以用于配制酒和葡萄酒、黄酒、果酒等发酵酒中,白酒中不等使用。
另外,合浦县东骏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合浦县石湾镇白花塘酒厂”生产的“白花塘米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4-15,规格750mL/瓶,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
2批次米醋检出总酸不达标
标称“米醋王”(生产日期/批号:2017-02-22,规格450ml和“醇香米醋”(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6,规格350ml的调味品检出总酸值均为2.32g/100mL,来自同一企业桂林灵隆酒业有限公司,由平乐县世纪华联超市销售。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主要指标之一,总酸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总酸含量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制曲发酵,淋后过量加水或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酸含量偏低。总酸低于标准要求,会使食醋的酸度不够,影响到食醋的风味。
加料五仁月饼菌落总数超标
南宁市石桦霖水果店销售的标称“合浦永兴饼家”生产的“加料伍仁月饼”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1,规格500克/盒,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合浦永兴饼家”生产的“加料伍仁月饼”异议期未过外,其余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4期总第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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