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刘先生在临沂市区银座超市购买了散装的 果冻,可回家后发现有的已过期半年。为了印证事实,刘先生再次到该超市买了一次果冻,同样有过期商品。此后,刘先生找到商家。商家在核实货品进货信息后称并没有过期商品批次记录,刘先生很可能不是在他们这里购买的。
近日,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6月9日,他在临沂人民广场地下银座超市购买了一袋儿童吃的散装雅克吸吸果冻。回到家后才发现,有的果冻生产日期是2016年1月3日,保质期是1年,也就是说到2017年1月3日果冻就已到期。可已过期6个月的商品,该超市却一直在销售。
因为果冻已开封,刘先生怕超市以此为由不承认销售过期商品,他又先后两次到超市买了同样的果冻,依然发现还有过期的果冻。“孩子吃了两个果冻后,就开始闹肚子,还去医院打了针,我怀疑是过期果冻导致的。”刘先生说。
6月12日,刘先生再次来到超市,把购买到过期果冻的事情反映给超市工作人员,并将再次购买的未拆装的果冻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当时就把果冻封口的价格码打开了。然而,刘先生在超市等了很长时间,也没有人来处理问题。
6月14日,刘先生和朋友再次来到超市,希望超市给个说法,而超市工作人员却称过期商品不是他们超市的。超市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态度让刘先生非常生气。
14日中午,记者在该超市看到刘先生购买的果冻和小票,其中,在一袋果冻里,有的生产日期是2017年3月份,有的是2016年1月份,还有的没有生产日期。
对此,超市食品科负责人陈强表示,12日,刘先生向超市反映了购买的果冻过期问题后,他们经过核实进货明细后,发现没有刘先生所说的过期商品的批次。“这些果冻不是我们超市的,建议消费者通过12315、12345市民热线或是到食药局投诉,也可举证起诉处理。”陈强说。
当天下午,该超市负责人再次联系到刘先生并表示,到15日中午会给刘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可是到18日,刘先生仍未收到该超市的答复。
刘先生购买到的未开封的果冻里有的标示生产日期是2016年1月3日。
商家:散装食品会挨个检查生产日期
刘先生拿着未拆封口的果冻、小票找到超市,超市却说商品并不是在他们那里购买,超市为何敢这样说?记者为此采访了超市食品科负责人陈强。
陈强说,**,他们超市是今年4月28日开业,根据进货清单核实,自从开业后,这个牌子的果冻共进货5次,生产日期*早的是2017年1月2日,其他都是3月、4月、5月份等,没有2016年1月份的商品。他拿出了打印的进货信息表,上面确实没有生产日期是2016年1月的商品,而刘先生购买的果冻里,未过期的果冻批号与进货信息的批号一致。
其次,刘先生购买的散装食品,即使价签没有被撕坏,也不能保证没被打开过。“我们遇到过很多这种情况。举例说明,有的顾客买了两个土豆,可能1块钱,但顾客买完后,会悄悄找个地方,把价签揭开,再放进去两个土豆。”陈强说,刘先生购买了果冻后,如果立即投诉,商家肯定会赔付,但刘先生已拿回家两天了,这期间可能会出现其他情况。
虽然没有过期商品的产品批次,会不会整箱果冻掺杂过期商品而超市没有发现?陈强说,这种情况不可能,因为散装商品来到商场以后,要进行两轮生产日期检验,**次是进货时,会对整箱商品箱体上的生产日期进行检查,而在商品上架前,因为散装食品每个都有生产日期,工作人员会一个一个检查商品的生产日期,上架后也会不定期检查商品日期及时下架。
“现在很多专业打假人,不断在查过期商品,所以工作人员对于临期商品会都会定期检查。”陈强说,超市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主要的就是检查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价签,如果商品是临期商品,会进行下架或者降价处理,从来没有发生过商品过期半年还销售的情况。
市民:超市处理问题态度让人寒心
对于银座超市不承认过期果冻在售现象,刘先生表示,该超市不但不及时处理问题,还认为是顾客造假,这让他感到很寒心。14日,记者采访时,刘先生又拿出一包未开封的果冻,上面的价签完好无损,里面也有过期的果冻。
记者看到,这包果冻生产日期有的是2017年3月份,也有的是2016年1月份。“拿到超市的那包是超市工作人员撕毁的标签,可标签撕毁了他们就怀疑不是在超市购买的。”刘先生说,这包标签没有撕开的,不知再拿给商家他们会有什么说法。
“顾客在超市买到了过期商品,他们不但不积*处理,反而说不是他们超市的商品,一直推卸责任,甚至觉得是顾客造假。”刘先生说,到大型超市购买商品,就是看中信誉保障,即使遇到问题商品,商家也能及时处理,可没想到这家超市这种态度,让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