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措施。今年锦州市局将制定印发《锦州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停产复产报告制度》。企业停产复产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将作为企业办理延续(换证、复核等行政许可申请时市局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的重要参考内容。对不按要求进行报告或在报告中故意弄虚作假的,要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频度,对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加大监督覆盖率,杜绝监管死角。对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力争达到****。继续对全市保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造册,分类管理。县(市区局、直属分局,要按照事权划分,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监管网格体系。
三是强化备案管理,严查无证经营。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按区域管辖认真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经营秩序。
四是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标示功能主治等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如祛斑、增白、染发、育发等,特别是含汞、苯等有毒物质易超标化妆品为重点品种。按照省局有关要求完成风险抽检计划抽样等工作任务。在全市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确定辖区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测哨点,组织和指导开展化妆品监测及管理工作。
五是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