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3月13日电 (鄢振刚湖北阳新向某制售假劣
2014年10月22日,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餐饮单位使用的“紫康”牌壶装酱油、陈醋价格低廉,感官性状无发酵调味品特有的香型,疑似假劣产品。该局调查发现位于兴国镇老火车站旁铁路小区向某的生产窝点,现场查获一批未使用的调料包装壶、调料、标签以及用于生产的灌装桶、缸等工具。
经查,向某购买酱色、冰醋酸、盐、味精、糖、防腐剂等加自来水简单混合调制后使用“紫康”牌标识和包装在全县范围内销售。向某本人供述,近年来购买各种勾兑原料约10万余元,销售假冒伪劣酱油、陈醋所得约36万余元。执法人员查封涉案物品,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果显示其制售的“紫康”牌酱油、陈醋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向某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