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 通讯员 陈超雄记者获悉,2014年底,秀屿公安分局民警在笏石镇许某
经查,2012年年初至2014年年底,公公许某和儿媳妇黄某为了生产的豆芽卖相更好、销量更好,在明知AB粉、赤霉酸、特效绿豆芽激素是国家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长期在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添加并将“毒豆芽”销往市场。
民警提示:判别食品优劣,相当重要的是靠人的感官识别,市民在购买食品的过程中要学会“七字法”:防“艳、白、反、长、低、小、散”。一防“艳”,对于颜色过于艳丽的食品要提防;二防“白”,凡是食品中呈现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等化学品的危害;三防“反”,就是反自然生长的食物,无根的豆芽菜、快速催大的“快大鸡”等等,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四防“长”,即保质期过长的食品;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六防“低”,就是价格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