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山东省在完成全省45093艘海洋渔船普查工作后,开始为所有普查合格渔船安装电子身份
山东省是海洋与渔业的大省,海洋捕捞渔船众多,为了达到渔船“精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目标,2014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启动了海洋渔船普查工作,对所有登记在册的海洋渔船核查船体材质、船舶主尺度、主机型号和功率,建立渔船基础数据信息库,确保数据库内的数据真实、准确。目前,全省已经对45093艘渔船进行了实船检验,根据普查的实际数据制作内置芯片、可电子识别的渔船标签,在渔船发动机上嵌入不可拆卸的主机标签,给船东发放等同纸质证书的电子身份证。整个安装工作预计今年上半年结束,渔船的电子化识别完成了渔船管理电子化的“*后一米”,除了可以电子识别渔船基础信息外,通过可上网的信息终端可以与全国渔船没管理系统相联系,可以读出渔船的所有信息。
为了保障电子身份标识切实发挥作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还制定了《山东省渔船电子身份标识管理规定》,明确了渔船电子身份标识的种类、制作发放、使用管理以及违规处罚。要求渔船所有者、经营者必须对渔船上安装的电子身份标识进行有效保护,不得人为损坏和擅自拆卸,否则视同私自改造渔船予以查处。对电子标识因故损毁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10日内向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交回损坏的标识,经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机构核查确认后予以更换,否则按照没有按规定刷写、悬挂船名予以处理。王永卫何永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