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新地标”今年6月实施
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
因素监测覆盖面不断扩大
2014年在对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中,辽宁卫生计生委对谷物及其制品(不包括焙烤制品、豆与豆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包括薯类,不包括食用菌、水果及其制品、肉与肉制品、蛋及蛋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酒类、饮料类、包装材料、餐饮食品(地方特色、小吃、街头流动餐、特殊营养用食品等15大类180种食品进行了食品污染物风险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有害元素、生物毒素、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迁移污染物、食品加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禁用药物等9大类119项;采样点涵盖93个县区,采集样品6187份,获得数据45858条。
对肉及肉制品、蛋与蛋制品、豆制品、乳与乳制品、焙烤及油炸类食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水产品、速冻米面食品、婴幼儿食品、饮料、直饮水等12大类163种食品进行食品微生物风险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卫生指标菌、致病菌、病毒等3大类13项;采样点涵盖69个县区,采集样品2328份,获得数据8910条。
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覆盖县级行政区
据了解,2014年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由2013年的46所增加到111所,覆盖****县级行政区,其中承担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的哨点医院15家。2014年共采集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11177份,检测生物样本1899份,分离出阳性菌株72份。共采集上报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4起,暴露2608人,发病127人,无死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顺利进行,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对上半年监测工作和全年监测工作进行两轮督导检查,涵盖14个地市44个县区,在第二轮督导检查中,针对**轮督导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项新标准
今年6月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针对落实情况,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后,将进一步加大各地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结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工作,同时通过各种媒体、网站等形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标准,使社会了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普及公众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文本,发放科普宣传材料,普及公众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组织开展对下一级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能力和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李苑田 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