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14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1月13日下午,望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戴某购买了弩和毒镖。后在湘阴县长康乡等地,采用弩镖射杀的方式,盗得3只狗。戴某明知用弩镖射杀的狗有毒,仍将这些狗销售给湘阴县经营海鲜水产批发的姚某、贺某夫妇。戴某从中非法获利450元。姚某夫妇明知狗有毒,仍将这些狗销售给
法庭上,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法庭经审理后宣判,戴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个月,处罚金6万元。姚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5万元。贺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