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辽宁省
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调查研究重大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质量安全问题。二是组织拟定并协调推进实施系统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和计划。三是制定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办法,建立与农委、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四是督促推进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建立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五是负责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检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六是协调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七是承担省局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