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大桶水”专项检查。围绕“四严格一严厉”(严格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生产许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严格产品监督抽检、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要求,对14家“大桶水”生产企业的14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85%,对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
二是开展食用明胶生产和使用企业专项检查。在全省范围检查相关食品企业40家。对食用明胶生产企业、食用明胶使用企业采购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验货把关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抽样检验,未发现产品安全问题。
三是开展标签标识专项检查。针对标签标注不真实、不规范、夸大宣传等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企业410余家,受理投诉举报1件,查办案件5件,涉案货值5万余元。通过对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规范了食品标签标识。
四是开展清真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为确保我省参加清食展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省局重点对肉制品、饮料、含茶制品等10种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50家生产企业,对12家企业的2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保证了参展食品的安全。
五是开展了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省局对酸性磷酸铝钠等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了安排部署,并对2014年7月1日之后全省膨化食品和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中的含铝食品添加剂实施风险监测,未发现违规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六是开展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省局部署召开全省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对外销售的所有散装白酒质量安全负全责,建立散装白酒储存容器、运输储存、定期清洗等管理制度,做到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信息可查询、风险可管控。各地监管部门要监督企业执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管理制度,对发生过问题的产品销售点要加强日常跟踪监督抽检,切实保障散装白酒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