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章丘:两药店获准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

百检网 2021-11-15

    两药店获准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

    药店试销必须具备“六条件”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巩磊 近日,记者从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章丘市的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汇泉路店、宏昌店2家药店分别取得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许可,成为章丘首批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

    据了解,在去年8月份,济南市食安监管部门已经开始了相关试点工作,今年1月份,我省正式启动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章丘市食药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按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由食药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药店进行审查。“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药店都能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

    据了解,试点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具备6个条件:申请试点药店应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药店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具有相应经营环境和营业面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经营者要在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规格可根据经营者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但均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社会责任,试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通过审核取得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商场、超市、妇婴专营店等经营者仍可继续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只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购买场所。相对于其他销售点而言,所有进驻药店的奶粉会统一采取药品的管理模式,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来实施进货、储存、销售等。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