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吕璐 日前,岛城食药部门正式启动
日前,市食药局启动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并发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规范计划表。此次行动分“9至10月”、“11至12月”、“2015年上半年”三个阶段,今年10月底前,各区将分别规范3家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各乡镇分别规范1家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市食药局食品流通处副处长郑咏鹏介绍,目前,各区市工作人员已开始对学校周边餐饮业户进行现场摸底,**阶段整治范围出炉,涉及全市259所中小学,计划2015年上半年完成全市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按照整治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的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行为,重点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规范食品原料、添加剂管理,各类食品经营主体不得使用亚硝酸盐、苯甲酸、明矾等国家明令禁用或限用物质;规范经营场所卫生环境;规范现场公示行为,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报告登记卡等要一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等。
“对校园周边摊贩将实行实名备案,对不合格的食品餐饮店一律取缔。”郑咏鹏说,此次食药部门创新性实施《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的监管形式,该证件注明了食品经营摊贩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还将对食品摊贩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