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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启动奶粉进药店试点
四川省
药店“试点”申请热情高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主要的目的是把婴幼儿配方乳粉纳入药品管理体系严格管理,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以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消费信心。
今年7月,酝酿已久的“奶粉进药店”试点活动在我市正式启动。无论对于国家的监管体系,还是企业的销售以及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这都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和体验。虽然从全国其他地区“奶粉进药店”的启动情况来看,褒贬不一。但作为一项新的尝试,我市三县两区的药店纷纷提交试点申请。据了解,我市原计划在三县两区遴选7家药店作为试点,但因为药店申请试点的热情较高,*终确定了12家药店作为试点。
四川回春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佩鑫表示,由于消费者多年来已经形成的消费习惯,对于药店开展奶粉有一定的阻力,但作为一种全新的销售模式,回春堂非常愿意尝试。目前,回春堂的中心店和介福店均申请了试点,并与雀巢、雅培等国际知名奶粉品牌洽谈合作事宜。遂宁市全泰堂药业连锁公司总经理朱冬梅则认为,药店在质量控制和服务方面会比大型超市、孕婴店有明显的优势。“我们药店不仅有药师,还有营养师,可以为顾客提供一些科学的指导。在价格上,除了执行厂家的指导价之外,也会针对会员设立折扣价。”也有部分药店持观望状态,河东某药店负责人就表示,奶粉进药店不仅面临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问题,还面临刷卡的问题,等推开了我们再做(奶粉销售也不迟。
按照国家食药局的有关规定,我市在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按照自愿申请、专项许可、专柜销售的原则推进,并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进行管理。我市在遴选试点药店时,参选药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经营药店3年以上,在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监管部门查处过,具备设置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条件以及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必须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资格,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
试点药店奶粉已陆续上架
19日,记者在遂宁全泰堂二分店看到,作为试点药店,该店已设立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柜台上目前只看到一种品牌的奶粉。据了解,目前该公司正在和一些大品牌的奶粉商进行洽谈,其他品牌的奶粉将陆续上柜。负责人朱冬梅表示:“为了确保质量,我们目前考虑的还是一些知名品牌。”在门店的一角,张贴着船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刚刚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其许可范围一栏,标明“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记者看到,在四川回春堂介福店、百姓人大药房等试点药店,均已设立有乳品专柜,并有部分品牌的奶粉已上架。由于刚刚启动试点工作,各试点药店上柜的奶粉品牌还非常有限,部分试点药店还正在和奶粉商家进行洽谈或完善相关手续。
购买奶粉不能刷医保卡
奶粉、药品同店销售,除了监管体系更为严格之外,市民同时也关心在药店购买奶粉时可否刷医保卡。针对这个问题,市医保局稽核科科长王松明确表示,按照我市医保相关政策,与医药无关的物品都不允许刷医保卡购买,这其中便包括奶粉。根据市医保局和定点药店签订的补充协议,凡违反此规定的将按违规金3-5倍扣除违约金,累计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将停止该药店医保刷卡业务3-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有可能被取消定点资格。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遂宁市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中也明确提出:医保定点药店应当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使用医保卡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
这意味着,奶粉虽然与药品同店销售,但不能用医保卡购买奶粉。
奶粉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药品的生产GMP、流通的GSP管理是所有零售行业管理中公认为规范、严格的管理体系。那么,奶粉进入药店销售之后将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药店应当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提示牌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空间大小而定,但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药店应当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
当地食药部门在监管时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购进、储存、销售行为。药店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进货源头把关和经营过程控制,确保持续符合食品经营条件,保障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药店专业人员经过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后,可就所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对消费者进行专业的指导和帮助。专业人员对消费者提供指导和帮助时不得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要求试点企业,要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配置设施设备,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
(记者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