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省政府向沿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级有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2014年海洋
通知要求,全省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渔船全面实行禁渔休渔,不同作业应休渔船必须严格遵守省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浙江省2014年海洋禁渔休渔通告》中禁渔休渔时间、范围的规定;沿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船籍港管理”和“属地负责”原则,加强对渔船的动态监管,全面落实海洋禁渔休渔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渔船维修保养、渔港治安秩序维护、渔船防台防火防盗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沿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海洋伏季休渔渔船管理船位报告等制度,对各类非法行为依法处罚;依靠群众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增强渔民的群众自我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能力。建立禁渔休渔举报查处机制,深入渔村渔港、渔民渔船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积*引导渔民、企业和其他组织遵守禁渔休渔有关规定,做好渔船在港期间的看管、看护,切实维护海洋捕捞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