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商报》报道,
3名被告分别是陈某(26岁、吴某(35岁及张某(33岁。控罪指,他们去年12月16日在深圳湾口岸违反“限奶令”,以及在没有许可下企图输出附录标本即花旗参。
求情指,3名被告不熟悉法例,并不知道要取得许可证才能输出花旗参才犯事,且他们所运载的是一些脱脂奶粉,并不是刻意要输出内地需求甚殷的婴幼儿奶粉。裁判官指,其中两名被告分别运送60及90公斤奶粉,数量并不算少,吁各被告珍惜机会,若下次再犯便不能再以不知道作借口。
另外,4名中年内地客:林某、刘某、张某及吕某,昨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分别于去年12月30日至本年2月14日间,偷运11至14公斤奶粉往内地,在罗湖过境时遭截获。4人分别被判罚款5700元至7200元,再加判囚2星期至1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