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国家食药
5月6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
会上,毕玉安介绍了造成瓶装和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
一是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工厂卫生条件不达标,可能会引起大桶水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达不到要求。
二是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特别是管道清洗消毒不彻底,大桶水的包装清洗不彻底,造成了产品的污染。
三是一些企业的生产设备和过滤装置相对比较落后,生产工具不到位,造成质量不稳定。
四是一些企业的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如果产品出厂检验落实,就能够更好地把住产品质量关。
毕玉安表示,大桶水的保质期比较短,一般是30天,因此,存放条件和存放时间也会影响大桶水的质量。从各地方处置的情况看,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规模小的企业产生问题比较多,针对这些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进一步要求各地加强大桶水的治理要求:
一是要求各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工厂卫生条件,包括水源污染的防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二是严格要求各地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达不到生产许可条件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许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三是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大桶水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摸清底数,摸清企业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相应的风险,掌握各地大桶水生产企业的实际状况。
四是要求各地要结合总局实施的国家监督抽检,将这些大桶水的生产企业列入本地的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检查。
“我们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故意违法和造假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一旦发现故意违法,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毕玉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