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福建漳州国道上,一辆满载
这倒好,连清理现场的工作都省了。
车一翻,东西就不是你的了。对一些国人而言,中国式产权逻辑,“杠杠的”.酸奶**不是**次,在它之前有柑橘、西瓜、方便面和瓶装水,在它之后,想像力也是不受约束的。率土之滨,至少在货车翻倒的那一隅,共产主义提前实现了。
从现场图片来看,抢酸奶的人应该家境并不富裕,身上的穿着可以证明这一点。贫贱家庭百事哀,在逼仄的生活压力下,确实*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这些年,粗鄙和犬儒的流行,卸去道德和尊严的担子,让那些以屌丝自诩的人,变成鲁迅笔下可怜又可恨的“阿Q们”,理直气壮地说,和尚摸得,我却摸不得?别人抢得,我却抢不得?贫穷不是道德的遮羞布,“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要求执法机关加强执法,打击典型,固然是个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哄抢公私财物的,*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甚至一些律师已经建议,是否也可以适用于抢劫罪,后者是重罪,足以形成震慑。但“重刑主义”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良药,在很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重刑主义”并不能必然导致犯罪率的降低。更为重要的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不能解决道德问题。
破山中之贼易,破心中之贼难。一旦时机成熟,一旦犯罪成本趋近于零,一旦出现“法不责众”的场合,那深埋在国民性之下的集体无意识便发作、发难。这是一种劣根性。我们是个有着5000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们的文化既有博大精深的一面,也不能否认有着糟粕的一面。近代以来,我们孜孜以求完成现代化,视之为民族复兴以及中国梦。所谓现代化,既包括物质的现代化,也包括精神的现代化。前者我们已经触手可及,后者我们尚在万里长征的头几步。所谓现代化,即是革故鼎新,“革”掉落后的糟粕的民族性,“鼎”出经过现代文明熏陶出的公民性。这种现代文明气质包裹的公民性,既要求不抢翻车的橘子,也要求排队有序、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要有朋友义气式的“私德”,更要有基于公共秩序的“公德”.
改变,必须是双重层面的改变,彼此不能推诿。于社会层面,如何在狂热的物质主义和金钱崇拜的成功学中挤入人文气息和人道关怀,使得人们的内心没那么浮躁以及浮躁过后的失落。我们的教育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有家庭教育,也有学校教育,更有社会教育;于个人层面,要守住自己良心和道德的主权。人的堕落,往往是从自轻自贱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