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
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链条无缝衔接
据了解,为明确清远市食安委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近日,清远市食安办印发了《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简称工作规则和《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简称工作职责两项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规则》,食安委是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市食安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市食安委的日常工作。同时,《工作规则》还对市食安委的主要职责以及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文件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进行了明确和规定。《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对食用农(水产品、林产品贮运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等问题进行明确,着力构建从生产到消费、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责任体系。
据了解,市食安委通过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履行职责。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适时召开。市食安委建立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市食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在全市通报。通报事项包括专项督办事项落实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抽检、风险监测数据等内容。
农林产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农、林产品由于从生产到消费链条较长,且涉及消费者众多,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工作职责》明确了农业局负责食用农(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林业局负责依法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用农(水产品、林产品(含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清城区、清新区则对所辖地区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并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关于食用农(水产品、林产品(含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贮运环节(从产品收获后进入市场和加工企业之前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以产品是否交付划分监管边界,交付前由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监管,交付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农业部门、林业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实现全流程监管信息互通,务求层层追溯源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与有关监管部门建立进出境食品监管信息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食用农(水产品种植、养殖场等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流通环节进口食品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