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松为做好
国家卫计委指出,立项重点领域包括四方面: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建议新制定的标准,包括食品毒理学检验方法、食品检测方法、特殊膳食食品、食品营养强化剂和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通用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食品复检规程、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采用食品风险评估结果的指南、食品安全名词术语和分类等;减少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或致病微生物的技术要求;其他已有国际标准,我国尚未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家卫计委提出,任何单位、个人、组织均可提出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单位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建议立项的标准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
国家卫计委要求,承担标准起草的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并在以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中,未出现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的情形。鼓励科研、教育机构等牵头承担同一领域的多个标准。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标准起草单位和负责人应当充分论证,熟悉相关领域食品安全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了解各方面意见,按时完成标准起草任务。
此次立项建议征集截止到今年12月30日,立项建议可通过网络报送并同时报送立项建议书面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国家卫计委将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对拟立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