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共查处2097件,下达罚没款728.61万元,罚没款收缴入库505.71万元。
案例1:佘某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豆油皮”案
2015年11月,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东港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执法,成功查获一起跨越日照、东营、济南三地市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豆油皮案,捣毁了东营市垦利县“毒油皮”加工窝点1处,捣毁“毒油皮”销售网络2个,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产品达200吨,涉案货值达200余万元。该案已移交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案例2:李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15年7月,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李某未经许可从事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查处。经进一步调查,李某生产豆制品过程中所使用的“烤鸭油”涉嫌列入地沟油范畴,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涉案产品“烤鸭油”215公斤,涉案货值1000余元。该案已移交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案例3:某水产店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15年11月,经省局监督抽检,王某所经营的水产店销售的黄尖鱼无机砷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产品不合格。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水产店“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4:山海天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15年3月,山海天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对山海天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进行了查处。经调查,该案涉案货值金额为3800余元。山海天市场监管局对该餐饮有限公司依法做出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5:莒县某药店销售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案
2015年6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莒县某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取证,该药店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商徐某处购进的保健食品汇乐洋参胶囊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属于在保健食品中严禁添加的药物。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案例6:刘某、司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5年6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执法,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全链条摧毁一生产、包装、销售假药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司某等8人,捣毁生产、销售、储存窝点5个,查获假阿胶1000余斤、半成品阿胶30余吨以及制售生产设施设备一宗,涉案货值巨大。该案涉案地域范围达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已被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案例7:刘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2015年7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依法对刘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该案涉案货值金额巨大,经初步侦查查实的货值已达70余万元。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案例8:王某等人经营假药案
2015年12月,莒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联合莒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经营假药案,查获“特效伟哥”、“痹疼舒康--冬虫草全蝎胶囊”、“皇家伟哥”、“虫草双效王”、“阿拉伯伟哥”、“老中医”、“状元及第”等假药60余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涉案当事人王某、赵某、刘某等10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9:刘某销售假药案
2015年6月,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质量抽检中发现刘某销售的中药饮片不合格后,立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与公安干警联合赴安徽省亳州市调查取证,查证属实后依法对刘某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10:北京某中医药研究院日照分院生产销售珍珠银屑灵丸等假药案
2015年4月17日,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某中医药研究院日照分院销售假药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查获珍珠银屑灵丸、丹栀去斑灵丸、治疗肥胖中药浓缩丸等涉案假药 1700余瓶,涉案货值金额达6万余元。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