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延边地区的朝鲜族特色
食品也随之被搬上了网络平台,销售至全国各地,但是,由于网络销售准入门槛低,加之部分经营者缺乏法律常识,将自制的没有许可的食品在网上售卖,并夸大其广告语,结果被 消费者 投诉。
日前,一位 广东的消费者在网上一家自称是延边地区**正宗朝鲜族食品 生产加工点的店铺里购买了朝鲜族小食牛蹄筋。然而收到货后,发现食品外 包装上既没有 QS 认证标识,也没有厂名厂址、 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只有一个联系电话。消费者认为该食品属于三无产品,并多次与商家联系,但商家都不予理睬,并将其电话拉黑。无奈之下,该消费者给延吉市消费者协会打电话投诉。
延吉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与食品包装上的电话联系。市消协工作人员来到食品生产现场进行查看后发现,这里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延边地区**正宗朝鲜族食品生产加工点,而是一个食品商店,经营者在外地购买原材料,自己加工后在网上售卖。
经调查,经营者确实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消法》第55条之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购买价格三倍的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由于经营者所售商品没有任何食品安全认证标识,按照《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之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进行销售,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获得购买价格十倍的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终,市消协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并将网上的宣传材料删除。经营者十分委屈和后悔,表示自己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以也没有意识到这样销售产品属违法行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延吉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食品时,要查看商品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是否具有QS认证标识,是否注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网上购物时*好索要购货收据,或者将聊天记录截图保存,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此外,虽然《消法》规定网上购物享有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是食品为特殊商品,根据其商品属性是不在退货范围内的。所以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不管是食品还是其他商品时,一定要与商家一对一核实,确认什么商品能退货,什么商品不能退货。如需退货,要在7日内与商家联系确认,及时退货,尽量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退货整个过程不能超过15日,超过后消费者可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