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爪经过简单煮泡,就变身成了美味的“ 凤爪”。近日,临沂临沭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食品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家住临沭县郑山街道某村的徐某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2015年12月中旬,闲来无事的徐某到某商场转悠。无意中,徐某遇见一个40多岁的湖北 男子张某,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交谈中,徐某抱怨现在生意难做,挣钱少。听完徐某抱怨,张某则神秘兮兮地将徐某拉到一边,介绍起了发家致富好项目。
“兄弟,我告诉你个赚钱的好项目,那就是加工鸡爪。”张某告诉徐某,要想挣钱就得想写门道,自己就凭借加工鸡爪挣了不少钱。并且承诺,只要徐某上交3000元钱费用,自己就将制作鸡爪挣钱的门路交给徐某,并且包教包会。
能赚钱,还不用费太大力气,完全沉浸在挣钱幻想中的徐某,赶紧交了3000元费用,学习起制作鸡爪挣钱的门道,还把张某当作贵人一样,对张某言听计从。
张某收了钱,把加工鸡爪的“秘诀”告知了徐某。这时的徐某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法律,反而觉得摸到了发财的大门。
对金钱的渴望催促着徐某加快了挣钱的步伐。掌握方法后,徐某马上去购买了大锅、大桶和一些加工需要的原料,干起了制作鸡爪的买卖。
按照张某教授的方法,徐某觉得这加工鸡爪工艺并不复杂,只需“煮”“添加辅料”“泡”三个环节。在煮熟鸡爪后,添加一些着色、上味的材料,并放在特定的液体内浸泡,经过特定的时间和剂量严格制作就行。
按照张某的配方操作,徐某每天能加工200余斤鸡爪。一堆普普通通的鸡爪,经过这么煮泡,摇身变成了美味“凤爪”。
这买卖自然不能少了家人的帮忙,徐某和妻子进行了分工。徐某主要负责制作,而加工好的鸡爪由妻子拿到市场上零售。成本低廉的鸡爪,经过徐某的加工,一般每斤能卖到8-9元钱。刚刚制作好的200斤鸡爪不到4天就能卖完。要是碰上逢年过节行情好的时候,**要加工800多斤这样的鸡爪。
徐某一边制作鸡爪,一边默默做着发财大梦。可是,世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惩罚。一段时间后,徐某的违法买卖被人发现了。
接到群众举报,临沭县食药监局在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察大队的配合下,迅速捣毁了徐某的小作坊,当场扣押已加工的鸡爪400公斤,尚未加工的鸡爪60公斤,并迅速移送侦查起诉。
经过调查,徐某生产加工的原料生鸡爪未经检验检疫,并且加工的鸡爪中含有过氧化氢残留。截至案发,徐某共加工这种有毒鸡爪2500余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