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 河南许昌被 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国家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三批创建试点城市。许昌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四有两责”,夯实基层基础,大胆探索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 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党政同责 夯实基层基础
许昌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拉高创建标杆,充分借鉴经验,对创建任务进行责任细化;同时,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实行逐级包保责任制,建立周汇总、半月督导、月调度工作机制,有力推进创建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许昌着力基层基础,落实“四有两责”,在全省**完成了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在全市2071个行政村配备了2455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形成了市、县、乡、村“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监管体系,基层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专项补助资金投入到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中,目前全市已有900余家餐饮企业完成安装,实现了对食品餐饮加工制作过程实时监督、远程监控、零距离监管,结合许昌“智慧城市”建设,积*谋划了“1+8+N”个中心、八大系统食药信息化监管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项目,用科技强化“监管”和“服务”能力,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投资2600万元改造提升许昌市食品安全检(监测中心,项目加成后将具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一站式的检验检测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突出工作重点 科学谋篇布局
许昌市政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全力实施“538”创建促进计划,作为创建重要任务。
重点健全五大体系:一是不断健全政府、部门、企业责任明确,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不断健全以市、县、乡检验检测机构为主导,企业自检、第三方机构检测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三是不断健全以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为主体,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全面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四是不断健全市、县、乡三级完整、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五是不断健全政府引导,各界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共治共管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着力夯实三大平台:一是建立食品安全溯源监管平台;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三是以市级食品科普宣传体验馆建设为统领,形成覆盖市、县、乡、村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平台。
大力实施八大工程:突出抓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程,确保农产品和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扎实开展食品“三小”整治工程,倒逼规范管理、规范经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建立市、县两级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阳光工程,形成社会多元主体共治的现代化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工程,切实守护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推动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程;着力实施食品企业孵育培育工程,形成特色产品的品牌优势、规模优势;定期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
注重创新驱动 营造创建氛围
创建伊始,许昌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要给予创建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仅市级财政2016年追加财政支出1650万元,2017年财政预算从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宣传培训、项目建设等11个方面给予保障,新增财政预算9031.52万元,较2016年增长339%,日常监督抽检满足4份/(千人·年(每份1500元。按照监管人员数量达到行政区域万三之三的指标要求,市、县两级分别制定了招录补足监管人员实施意见,通过外部门整合、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形式充实食品监管队伍。
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全面铺开,抓好流动厨师这个“关键人”,建立厨师协会,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考核指标、统一持证上岗、统一健康体检、统一服装服饰等“五统一”管理,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登记。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执法痕迹化、层级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400家餐饮改造提升项目将纳入2017年民生实事。餐饮市场建设项目纳入2017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实施市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使小餐饮、小摊贩得到有效治理。
截至目前,许昌市已成功争创长葛市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区,长葛市出口蜂产品、许昌县出口食用菌省级质量安全示范区;并高标准地打造中原国际农产品物流港,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智能交易体系,通过终端后台实现对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监管,加快推进了许昌市食品产业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许昌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时段、全方位、高频度、广覆盖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