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等群众*担忧的问题。
8成以上抽检专盯“问题户”
组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市办实事不少于6.5万批次的食品检测任务。将抽检任务的80%以上用于监督性抽检,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真菌毒素等群众*担忧的指标,增加高风险品种的抽检频次,提高抽检的靶向性。强化抽检结果运用,每季度对抽检情况进行集中分析,发现具有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问题,及时约谈有关地区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加强承检机构监督考评,每季度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对不合格产品或者问题发现率排在后25%的,对留样进行复核性检验,发现问题追责到人。
专项整治“三大重点”
今年,结合实际情况和市民反映问题,列出了重拳整治的三个方向。**是重点品种,分别是畜禽水产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油、自制发酵面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注射剂、特殊管理品种,疫苗、血液制品等冷链品种,减肥、辅助降血糖类保健品,美白、祛斑类化妆品等。重点区域则是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旅游景点、车站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重点行为则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中掺假、冒牌的违法行为;通过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广告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欺诈行为;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药品翻新再售等欺诈行为;采用非常规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等各类“潜规则”;网络无证食品药品经营行为。
各区市至少建2处规范化市 场
严把食品流通入市关。开展规范化市场创建工作,各区(市创建规范化市场不少于2处,新改扩建农贸市场****达到规范化要求。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部纳入快检体系,全面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供货商退市管理。加大质量保证金扣除力度,量化指标纳入考核。摸清第三方平台和经营者底数,依法对自建网站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备案。对生产经营环节发现的源头风险,及时通报农业部门,倒逼农产品种养殖环节输送合格农产品。
推进“三小”综合治理
依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落实区(市政府属地责任,编制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权力清单、禁止性规定和法律责任。深入推进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市规范建设2处食品生产小作坊产业园区或特色食品加工基地,具备条件的基层监管所建设2处示范食品生产小作坊。培育、提升、规范便民摊点群,强化示范**。
“食安亮化”单位超过9000家
推进“食安亮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将“车间亮化”视频信息上网。流通环节以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为重点,逐步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安装视频监控。巩固深化“明厨亮灶”成果,在餐饮量化分级B级以上单位中再推广1500家,总量超过9000家。健全全市统一的网上视频直播平台,直播视频达到3000路以上。
实现食品药品“大数据”监管
提高追溯平台入网率,在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并与农业、商务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和平台对接,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的“大数据”监管。
“笑脸食安地图”要扩容
在A级餐饮单位已经纳入地图的基础上,逐步把B级、C级餐饮单位纳入;同时在内容上要把饭店基本信息,美食信息,明厨亮灶、抽检、处罚等监管信息,以及有关科普知识逐步充实到地图中,把地图做成青岛食药监管的又一个品牌工程;
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工作机制,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国家总局、省局违法犯罪案件处罚到自然人的具体办法。
在按要求公布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同时,对市抽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实施批批公示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全面准确公开抽检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实施药品市场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对严重违规违法企业、药品许可证件收证及吊证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