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针对高校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新发出的《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和中小学校后勤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学校后勤采购活动,主要包括饮食物资、公寓用品、学生校服、维修材料、消耗用品、食堂经营、学生公寓热水公用、空调租赁服务等后勤货物和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学校应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方式,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其中,学校后勤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米、面、油、猪肉、燃料、家具、床上用品等大宗批量后勤物资,应以公开招投标为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指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严禁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优亲厚友,出现人情标、关系标。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应按规定及时在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个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