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检察院昨透露,11月份以来,已先后审查逮捕3起违规回收老油制作
火锅锅底的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食品罪对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万德府
王某、厉某、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今年1月8日至9月底,鹿城区万德府火锅店股东王某与店内其他股东经商量决定:回收客人食用过的油调制成店内火锅底料。上述人员找来李某,让其传授制作方法给店里的厨师厉某。厉某学成后,将老油与新油混合后制作成火锅底料销售给客人食用。12月8日,鹿城检察院依法对王某、厉某、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匠心坊
王某、李某、陈某、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今年9月8日至11月3日期间,王某指使李某、陈某、张某,从其经营的鹿城区匠心坊火锅店回收客人食用废弃的火锅底油,然后加工成新的火锅锅底销售给客人食用。其中,李某负责厨房管理并传授加工回收油方法,陈某和张某负责具体加工事宜。12月8日,鹿城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李某、陈某、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大龙燚
余某、唐某、毛某、凌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今年8月25日至9月27日期间,鹿城区大龙燚火锅店经营者余某指使唐某、毛某,先后从本区大龙燚火锅店大南门店、新城店捞取顾客食用废弃的泔水渣滓里的油脂,运送至唐某暂住处,净化提炼出“老油”,后将上述提炼的“老油”按每包1.25公斤包装好,重新卖给大龙燚火锅店新城店。店内股东凌某则根据余某的安排,到大龙燚火锅新城店接收唐某、毛某送来的回收“老油”共计239包,并销售给顾客食用。鹿城检察院于11月4日批准逮捕唐某、毛某;11月17日批捕余某、凌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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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以来
市区至少14人涉“油”被批捕
龙湾检察院在本月中旬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辖区内渝都168自助火锅店、金兴园火锅店两家火锅店共计3名相关生产负责人。加上鹿城检察院批捕的11人,11月以来,市区至少有14人因 地沟油被批捕。
据澎湃新闻报道,温州都市报**曝光温州“大龙燚”火锅店涉嫌使用“地沟油”制作火锅底料的内幕。此后,温州职能部门大力调查打击维护食品安全,在持续的查处行动中,回收“地沟油”与新油一起熬制红油再供顾客食用的业内“潜规则”被屡屡揭开,涉用“地沟油”案件连续曝光。另据我市公安部门的消息,截至12月8日,公安等部门在全市共查处涉地沟油餐饮店24家,查处85名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