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29日讯 近日,市民冯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 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自己先后从青岛西海岸新区中泽国货商厦有限公司购买了共价值两万八千元的佰花集牌
红糖姜茶、绞股蓝、 莲子蕊、 灵芝片、玛卡片等 养生用品。后来发现所购商品中的成分有些异常,其中 西洋参、莲子蕊、绞股蓝以及玛卡等成分为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用为普通 食品原料的 非食品原料。对此,青岛西海岸新区中泽国货商厦有限公司主管 食品质量的朱经理告诉信网,冯先生所说并不属实,属于恶意要求赔偿,佰花集牌产品的质量是没有问题的。
购买商品中含国家禁止销售成分
“买的时候没注意,无意中朋友发现后告诉我,我才知道这些东西国家是禁止销售的。”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冯先生从青岛西海岸新区中泽国货商厦有限公司分别购买了共价值两万八千元的佰花集牌红糖姜茶、绞股蓝、莲子蕊、灵芝片、玛卡片等养生用品,准备送给朋友养生用。
后来,经过一位朋友的提醒,冯先生查询后才发现自己购买的这些商品中的西洋参、莲子蕊、绞股蓝、灵芝、玛卡片等为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用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非食品原料。“这样的话,涉案商品的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中泽国货销售我国法律所禁止销售的产品。”冯先生说。
据冯先生介绍,根据他所查询的佰花集牌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得知,西洋参、莲子蕊、绞股蓝、灵芝、玛卡片等产品并不属于其生产范围。而中泽国货在选择商品入驻超市时,并没有进行仔细查看,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
中泽国货: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11月28日下午,信网就此事致电青岛西海岸新区中泽国货商厦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其负责食品质量问题的朱经理向信网证实却有此事,但是情况并不像冯先生所说的那样。
据朱经理介绍,黄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实已经对超市进行了检查,但是并没有查扣超市的部分商品,而且佰花集牌产品的成分也没有任何问题,冯先生属于恶意要求赔偿。超市对于此事将不做任何回应,具体情况也不方便透露。
对此,冯先生称当时发现这个情况后曾经与超市进行过协商,但是并没有得到超市的重视。“他们告诉我说超市不会赔偿,要赔偿也是供货商赔。中泽国货也是一个大型的超市了,处理事情怎么是这个样子。”冯先生对于中泽国货的态度十分不满。
目前,冯先生已将中泽国货诉讼至人民法院,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将违法产品没收
处理此事的黄岛食药监稽查大队的潘队长告诉信网,在接到冯先生的投诉后,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及时对中泽国货佰花集牌产品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后发现,佰花牌产品的生产厂家各类合格证齐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其产品确实像冯先生所说的那样,含有国家禁止销售的成分。
对此,黄岛食药监已经向产品生产厂家所在地的食药监发送了协助调查函,配合处理此事。“对于超市内存在的违法产品,我们已经全部进行了查扣。根据新的《 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中泽国货予以了免责,因为其已经尽到了相关的义务和责任。”潘队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