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销售假冒食盐到酱品厂 一盐贩子领刑一年四个月

百检网 2021-11-15
    食盐是事关每一位公民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然而,有人见利忘义,用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日前,襄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董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 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5年7月19日晚7时,襄阳市盐务局直属分局盐政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载有25吨工业盐的河南籍大货车正前往襄阳,可能在襄阳卸货。执法人员随即赶往汉十高速襄阳东出站口区域堵截。
 
  7月20日零时30分左右,蹲守的执法人员发现,嫌疑车辆进入汉十高速襄阳东出站口的一个加油站,司机打过几个电话后开始休息。5时许,一个骑着三轮摩托车的人来到货车旁与司机交谈。不一会儿,货车跟着三轮车朝襄阳城区驶去。行至襄州区双沟镇陶王岗村后,货车停靠在一处民房前卸货。6时30分左右,货车继续往襄阳城区走,行至襄州区东津镇樊坡村后,又停靠在一处民房前卸货。
 
  8时许,盐政执法人员与民警对现场突击检查,发现卸货的两个地点均是东津镇一酱品厂的加工场所,现场查获用于腌制酱品的工业盐26.45吨,后经酱品厂老板交代,他共购买了工业盐40吨(含本次25吨用于腌制酱制食品。2015年8月31日,酱品厂老板被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酱品厂老板的供述,9月16日,警方将其购盐上线董某抓获。半个月后,董某被襄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董某此次是“二进宫”,他曾于2009年因非法经营食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襄州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今年10月19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而同案嫌疑人酱品厂老板另案处理。
 
  据襄阳市盐务局直属分局盐政执法人员介绍,此案中查获的工业盐已依法处理,用工业盐腌制的酱产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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