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青海第一分公司销售不合格鸡肉被罚款3000元

百检网 2021-11-15
  近日,据青海省 食药监局消息,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 抽检肉及 肉制品等 食品抽检中,1批次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销售的 鸡肉( 乌鸡, 呋喃唑酮 代谢物检出值为225μg/kg,按标值规定为不得检出,被立案查处,处以3000元罚款。
 
  据了解,检验报告下达后,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肉(乌鸡是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与北京京广大元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购进合同,以15元/斤的价格购进了20斤,检验结果下达前已经全部销售,货值金额300元。
 
  根据调查情况,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该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据《 食品安全法》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3000元罚款。

  相关报道: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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