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近日,我市出台了《海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昨日,记者就此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专题了解,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用两年时间,争取在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上得到较大提升,让食品产业保持较快发展,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公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全面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强化安全责任体系
突出监管执法重点
“我们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实施方案》时表示,我市将会把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监管机构执法装备、设施按标准化要求配备到位。我市还将进一步充实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形成与专业监管力量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监管责任格局;加大农业源头生产的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区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主体,我市将督促其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岗位,明确分管负责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市场监管局还将制定可操作性更强的“双随机”等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及操作规范,让监督检查全面覆盖各类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行为,尤其做好时下热门的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行业的监督管理,持久开展农业投入品、生猪屠宰、水产品、粮食、食盐、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农村家庭集体聚餐、校园食品、建筑工地食堂、托老养老机构食堂、旅游景区餐饮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构建行业**技术
完善高效应急处置
《实施方案》指出,我市将以“互联网+食品安全”为载体,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移动监管、实时查询、在线监测”等功能。围绕食品安全数据共享,使政府、企业、公众间形成互动,促进市场发展、提升社会服务,实现政府监管高效、企业规范经营、消费便利阳光透明的食品安全监管良性生态。在食品生产环节,推行“阳光车间”,对投料、生产、包装等直接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予以监控或公示;在食品流通环节,推行“阳光市场”,实现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亮化、食用农产品来源去向亮化、检测结果亮化、监督检查结果亮化;在餐饮服务环节,推行“阳光厨房”,将餐饮服务单位操作间的环境卫生、原料使用和操作过程等一目了然地实时展示。
“我市还将构建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可调整完善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市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还将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使应急队伍建设更加专业。”
优化本地食品资源
打造社会共治体系
在两年内,我市还将开展“三品一标”专项行动,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出台政策扶持措施,优化食品企业发展环境,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我市由食品生产“大市”向“强市”转变,企业数量优势向产业质效优势转变。大力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立足海门江鲜海鲜河鲜汇聚的地域饮食文化,充分挖掘和推广本地特色餐饮。积*鼓励国内外知名餐饮服务品牌落户海门。
我市还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促进公众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支持媒体监督、群众参与,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