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范标签标识 散装食品有了标准“身份证”

百检网 2021-11-15
  8月25日从成都市 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发布了《成都市规范 散装食品 标签标识的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让散装食品有了 标准的“身份证”,方便 消费者了解产品 生产日期、 保质期等信息。
 
  按照《要求》规定,鼓励散装食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照《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设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标示项目,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强制标示项目为: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酒类食品应标示酒精度和“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餐饮服务提供者销售的自制泡酒,应在盛装容器上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和泡制材料的名称、数量、泡制日期。散装食品标签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与生产者在出厂时标示的生产日期一致;重新包装或分装的散装食品,不得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延长保质期;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混装销售,应在标签标识上标示*早的生产日期和*短的保质期限。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