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抽检的情况看,今年以来全市的 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19日上午,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举行今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曾庆中在会上透露,截止目前,全市共抽检食品重点品种1593批次,已检不合格13批次,合格率为99.18%,不合格产品主要为部分 水产类、 熟食 肉类 非法添加或滥用 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清远市抽检食品重点品种实现全覆盖
“清远市的食品抽检主要通过食品重点品种监测、日常监督抽验和完成上级抽检任务相结合,今年先后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据曾庆中介绍,在食品重点品种方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全市范围的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测,针对市民日常食用较多的水产类、面制品、熟食肉类、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开展抽验,截止目前共抽检样品1593批次,检出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为水产类、熟食肉类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与此同时,清远市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抽验,对清远市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各类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抽样。截止目前,全市共抽验687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434批次(其中乳制品63批次,已检不合格75批,其中标签不合格64批次,净含量不合格1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10批次;流通环节共抽检126批次,暂未检出不合格产品,餐饮环节共抽检127批次,已检不合格2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散装类的茶叶检出含稀土。此外,清远市完成国家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抽检任务74批次,暂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全市药品监督抽验45批次不合格
“监督抽验及风险监测已成为清远市食品药品稽查打假的一把利剑,对抽验不合格的产品按照要求认真核查。”曾庆中介绍说,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药品评价性抽验1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完成药品监督性抽验597批次,已检不合格45批次,对于不合格药品经核实属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在**时间采取下架、封存或就地销毁等措施,确保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据曾庆中介绍,今年全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中,案源为“抽检监测”或“监督抽验”的案件共178宗,占全部违法案件的49.3%,部分案件已按照规定查处、责令改正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此外,全市药品监督抽验不合格查处案件52宗,化妆品监督及专项抽验不合格查处案件9宗, 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暂未有抽检不合格查处案件。
清远市将开展中秋月饼专项检查
“中秋节即将来临,全市各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特点,加大月饼等中秋节令性食品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监督抽验。”曾庆中介绍说,清远市共有月饼生产获证企业33家,目前已经开始生产的有5家,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月饼生产企业所用原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车间卫生以及产品出厂检验等情况,尤其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
“中秋月饼专项检查不仅抽检本地企业生产加工的月饼,还将对外地企业生产进入本地商场、超市等场所销售的月饼进行检查。”曾庆中透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市所有月饼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检,其中生产环节抽检33批,经营环节安排抽验48批(含市场和餐饮场所,并将在中秋节前及时公布相关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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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发布中秋月饼消费警示:
保健类月饼属虚假宣传 发现可投诉举报
“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如果发现月饼存在保健方面的宣传,可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曾庆中介绍,随着中秋佳节临近,月饼消费进入高峰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此外,不同类别月饼的糖分、油脂等含量均不同,消费者可根据个人喜好选购。大部分月饼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并保持均衡饮食。对于老人、儿童及肠胃不适者,建议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
在消费过程中,市民如果发现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12331或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