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帝梵未标着色剂被诉欺诈 终审判定含量极低无需退赔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讯(记者 陈琼珂 巧克力品牌歌帝梵(GODIVA因一款巧克力 蛋糕外 包装未标明 着色剂名称,被 消费者以涉嫌欺诈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在一审歌帝梵败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上海一中院近日作出改判,认为歌帝梵产品中的着色剂*其微量,未注明并不构成欺诈,撤销原判,驳回付先生的诉讼请求。
 
  去年9月12日,付先生在歌帝梵浦东公司购买“歌帝梵巧克力蛋糕8颗装”5盒和“歌帝梵巧克力蛋糕4颗装”5盒,共计花费3582元。两款产品的外包装上均未标明含有着色剂。付先生将上述两款产品送至广东省生物分析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含有四种着色剂。付先生以涉案产品未依法在配料中标注着色剂的具体名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进而造成误导和欺诈为由,请求判令歌帝梵公司和歌帝梵浦东公司退还货款3582元,并按货款3倍赔偿10746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图案设计使涉案产品更加美观,起到了工艺作用,应标注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遂判决支持付先生的诉讼请求。
 
  “检测报告中涉案产品着色剂*其微量,着色剂要有一定的量才能起到工艺作用,涉案产品着色剂无需标示,不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歌帝梵公司不服上诉。
 
  二审中,上海一中院进一步查明,歌帝梵公司在一审中提供的巧克力检测报告显示四种着色剂的检测结果或小于限值或未检出,结论均为“符合”。同时,在歌帝梵向上海一中院申请调查令后,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就之前的检测报告作出情况说明,确认着色剂均低于相关标准的检出限。
 
  本案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本案主审法官潘春霞表示,判断是否存在欺诈,主要的依据是《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着色剂,若复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本案的关键在于着色剂对*终产品是否起到工艺作用而产生是否应当标示的问题。“工艺作用”并不能简单理解为美观作用,应理解为着色剂的使用对涉案产品本身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检测报告结论表明,着色剂或含量*低,或未检出,因此,涉案产品未标示着色剂,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歌帝梵不存在欺诈行为。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