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 南山食药局获悉,*近,该局在南山辖区内开展了 食品 标签整治行动,行动主要 检查了商超里的食品 包装,检查发现很多商超和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不规范,该局也依法对相关企业处罚并责令相关企业整改。
据介绍,该局这次食品标签整治行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指导和规范我市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而开展的。
记者了解到,国家卫生部在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国内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标准规定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营养标签标准的制定实施,目的是推动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逐步减少盐、脂肪的用量,并应与企业生产的管理工作相结合,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明确规定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此营养标签标准的实施,可以有利于公众合理选择膳食,促进身体健康。
采访中,南山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虽然实施至今已经3年半的时间,但是对预包装食品的日常营养标签监督抽检的结果来看,还有不少厂家仍未合格标注。
南山食药局执法人员分析,从监督抽检结果来看,大部分营养标签不合格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标注了所规定的全部核心营养素,但检测结果却与所标注的含量不相符,其中很大原因在于企业没有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比如执法人员在对麦考利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切片火腿产品的营养标签检验,该产品脂肪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高于该公司的营养标签所标注含量,经调查,是该公司员工操作过程中失误,没有对原料肉上的肥肉进行修割致使脂肪含量升高;二是不按标准规定进行标注,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嘉粮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进行营养标签检验时,发现其营养标签上标注的蛋白质每100克含量为7.21克,但按标准规定,应标注为7.2克每100克。
执法人员认为,上述**种行为尽管产品质量是合格的,但生产企业没有尽到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责任,而且也是对生产过程把控的缺失。第二种行为则是属于对标准的研读不仔细所造成的后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已经责令企业整改,对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营养标签问题,也是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千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