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至31日,新兴县城区和新兴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新兴江整治办”组织环保、供电、东成镇等相关部门,依法对东成镇云敏双罗
新兴江整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通告》,今年6月,禁养区范围已建畜禽养殖场(户的搬迁限期已到,新兴江整治办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对逾期未搬迁的养殖场(户进行依法强制关停或取缔。对于限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对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也将依法对其关停或取缔。
●南方日报新兴视窗记者 梁桂婵
10污染严重养殖场被立案查处
5月30日上午,在新兴县东成镇云敏村委双罗坑,工作人员对云敏双罗养殖场负责人邝某雄宣读新兴县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位于新兴县东成镇云敏村委双罗坑的畜禽养殖场的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5000元。随后,供电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对该养殖场采取停电措施,并贴上封条。
据了解,云敏双罗养殖场主要经营生猪养殖,年出栏商品猪2500头,于2014年6月建成并投入生产和使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云敏双罗养殖场需配套的环保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于2014年6月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至今。今年3月25日,县环保局向该养殖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养殖场的生产或者使用。4月11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养殖场复查时发现,该养殖场仍然在正常生产或者使用。基于上述行为,云敏双罗养殖场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对云敏双罗养殖场负责人邝某雄作出行政处罚。邝某雄表示,服从这个处罚决定,“考虑转行了,不再进行污染环境的养殖行为。”
记者在现场发现,养殖场内虽有残留的猪尿猪粪臭味,但已不见生猪踪影,一间间空置的猪圈基本被清理完毕。
据了解,近半年来,新兴县环保局已对10家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污染严重养殖场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场的生产或者使用,并处以罚款。
近两周关停污染严重养殖场逾百家
“以后要更加重视环保,一定要做到达标排放。”5月30日上午,在对云敏双罗养殖场执行关停时,附近一养殖场场主梁先生表示。
据介绍,5月20日起至今,新兴江整治办组织环保、供电、车岗镇和东成镇等相关单位,对车岗镇、东成镇辖区内未建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污染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养殖场执行关停。近两周,已关停污染严重养殖场逾百家。
新兴江整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关停处罚的养殖场,若存在继续生产或者使用、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县环保局将对其按日连续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新兴江整治办有关负责人提醒,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通告》,今年6月份,禁养区范围已建畜禽养殖场(户的搬迁限期已到,新兴江整治办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对逾期未搬迁的养殖场(户进行依法强制关停或取缔。对于限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对治理不达标或不按要求进行污染治理的,也将依法对其关停或取缔。此外,新兴江整治办对违法排污的工厂和凉果加工企业也将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