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一、加强《规范》的宣传贯彻
进口食品市场销售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职责。省局要求各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规范》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
一是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骨干加强培训,督促监管人员认真学法用法,切实履行进口食品监管责任。
二是对进口食品批发商、商场超市、进口食品专营店等进口食品经营者开展培训,指导其自觉遵守《规范》,切实履行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社会环境。
二、以“五查”为抓手,加强进口食品日常监管
查经营主体资质。查进口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证照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摆放。证照不全或者未亮证经营者,不得从事进口食品经营。
查合格证明。查进口食品经营者是否留存进口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其经营的进口食品是否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合格证明材料不齐全者,不得销售。
(三查进销货台账。查进口食品企业是否建立进口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从事进口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五查标签说明书。查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标签或者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销售。
(三查经营场所。查进口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进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三、聚焦“三类场所”、“四类食品”开展专项检查
省局确定,全省以大中型商场超市、进口食品专营店、进口食品贮存场所等三类场所为重点场所,以进口食用植物油、酒类、肉类、水产品等四类进口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进口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二是严厉打击经营无合格证明、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进口食品经营者的采购和销售活动;三是将进口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规范进口食品包装标签管理;四是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
据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介绍,专项检查于6至9月进行。6月份,县级局组织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个检查,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两个单位。7月份,县级局组织对食用植物油、酒类、肉类、水产品等四类进口食品专营店及贮存场所进行逐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查清进货渠道,依法严厉查处。8月底前,市级局对本市进口食品经营者进行双随机检查,每月双随机检查不少于两次。9月份,省局将组织力量采取双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省局要求,各市各市要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切实解决进口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