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气候炎热,各种
一、防范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贮存关、加工关,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和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二、预防野生菌中毒。慎重食用野生菌,切勿采摘、采购、食用不明种类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的野生菌。不宜将多种野生菌混合加工食用,烹饪野生菌时一定要煮熟炒透,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预防误食马桑果等野果子中毒。马桑果又名毒空木、水马桑、鸭食木、鸡瘟柴等,桑科植物,生长于山坡或山沟中。马桑果豌豆大小,圆形多肉,每年5-6月成熟,初呈鲜红色,后渐变为紫黑色,味甜略涩,有剧毒,外形似桑葚,所以常被当作桑椹而误食中毒,甚至引起死亡。马桑果中毒于食用后30分钟至3小时出现恶心、呕吐、胸闷、头痛等症状,食用较多者,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呼吸停止或心搏骤停。为此特别提醒,群众到郊外游玩时不要采摘形似桑葚的野果和不认识的野果,野菜,避免误食有毒食物引起中毒。购买市场出售的桑椹时,要注意加以辨别。
四、居家食品要防止污染变质。家庭制作食物时,不购买已变质、外观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或食物原材料。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加工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要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提倡“现买、现做、现吃”,熟食品应及时食用,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防止腐烂变质。
五、发生食物中毒要妥善处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自行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妥善保存留验,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迅速开展救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
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强化应急防范措施,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提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