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刘秋宜 通讯员/清食萱18日,记者从清远市
其中,不合格食品包括2批次大米,分别是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粤龙粮食加工厂2016年2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15kg/袋的马坝油粘米,加工精度、糠粉、稻谷粒、杂质总量、不完善粒、小碎米、黄粒米、水分等项目不达标;英德市纺生粮油种植有限公司2016年2月29日生产的规格为25kg/包的幸福米,小碎米、黄粒米、标签等项目不达标。其他酒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连南瑶族自治县绿丰食品加工厂2016年1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瓶的青梅酒,酒精度不合格;连南瑶族自治县古寨天然保健食品厂2016年3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瓶的椹子酒,总糖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