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邵东县市场和质量 监督 管理局通报黑田铺邓顺元 黑作坊现场 抽样的菜 豆腐干、卤豆腐干送检结果。《通报》指出,作坊现场抽样的菜豆腐干、卤豆腐干送检经送邵阳市 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于2016年5月11日该所出具了检验报告,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GB 22106-2008 标准要求。
2016年5月6日下午,接湖南经视记者举报,邵东县黑田铺镇双河村有一家香干 豆制品黑加工小作坊。该局食品执法监管人员随同记者赶到黑加工小作坊,对现场原料和成品进行了查封,并在经视记者的见证下,现场依法对成品卤豆腐干和菜豆腐干进行了取样送检。
《通报》同时指出,邓顺元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生产、销售豆制品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该局经初步合议,拟对邓顺元予以顶格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5008.2元,罚款110016元,共计165024.2元。
附:关于对邓顺元无证生产销售豆制品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
2016年5月6日下午,接湖南经视记者举报,邵东县黑田铺镇双河村有一家香干豆制品黑加工小作坊。我局食品执法监管人员随同记者赶到黑加工小作坊,经现场检查:
该作坊老板叫邓顺元,武冈人,现场经查其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加工场地用于生产豆腐干的磨浆机一台、搅拌机一台、豆腐成型模具六套、烘烤箱一个、黄豆915kg、已卤制豆腐干16.5kg,执法人员现场对原材料黄豆、已卤制豆腐干及设备予以查封,并在经视记者的见证下,现场依法对成品卤豆腐干和菜豆腐干进行了取样送检。
目前,经初步调查,邓顺元自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期间共生产销售豆腐制品货值金额55008.2元。现场抽样的菜豆腐干、卤豆腐干经送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于2016年5月11日该所出具了检验报告,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GB 22106-2008标准要求。
邓顺元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生产、销售豆制品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我局经初步合议,拟对邓顺元予以顶格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5008.2元,罚款110016元,共计165024.2元。
在对涉事学校的调查中,我局发现涉事学校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现象,我局已立案调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非法豆制品曝光事件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联合各乡镇(办场对全县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同时,积*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邵东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