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 张朝华持续十年之久的 食盐专营制度改革方案终于尘埃落定。 国务院5月5日公布的《 盐业 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提出了打破食盐区域、行业垄断,放开政府定价,改革食盐储备体系等重点任务。这标志着在我国存在了2600年的食盐专营制度成为历史。
其中,*被普通民众关心的是,《方案》提出,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 价格,这对食盐价格将产生什么影响?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价格和流通领域放开后,消费者可能会面临更多选择,普通食盐可能会出现降价,而一些高价、高端盐类产品可能会应运而生,同时,食盐价格的波动会加剧。
打开流通环节 拓宽食盐生产企业利润空间
《方案》要求,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
安信证券分析认为,允许食盐生产企业直接进入终端市场,将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并对市场价格产生积*影响。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规定,从盐厂到盐业公司食盐出厂价为300-500元/吨,盐业公司供应给零售终端的平均批发价格为1500-2000元/吨,而市场上一包500克的平价食盐普遍标价为1.5元左右,换算后即3000元/吨,这就意味着从出厂到终端,食盐价格飙涨了6-10倍,而其中的高额利润基本都被盐业公司获得。
而一旦盐企可以进入终端销售环节,将有利于将流通环节的利润部分转移至生产端,竞争优势加大将使得食盐整体价格降低,同时,这也将激发盐企提高产品质量及创新热情,推出海藻盐、低钠盐等高端产品,丰富市场更加多元化的需求。
引入多方竞争 盐业将更趋市场化
《方案》提出,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此外,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
中盐总公司有关人士分析称,放开跨区销售和改革政府定价机制,引入竞争是改革的*大亮点。“这将倒逼食盐经营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同时有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出清低效落后资产和产能。可以预见,食盐生产企业之间、食盐批发企业之间、食盐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之间将形成有序竞争的市场格局。”
他认为,引入竞争机制后,行业将迎来一轮重组兼并的热潮,一些产销一体、跨区域经营、具有资源品牌技术优势的大企业会脱颖而出,成为行业的**者,未来全行业将形成若干优势盐业集团并存格局,国际竞争力也将大大提高。
仍有红线 食盐价格不会大起大落
从以上两点我们不难看出,《方案》的提出打破了现有食盐价格形成体系,有利于盐价下行,但不少消费者仍心有余悸:全面放开食盐价格会不会导致企业漫天要价?
对此,改革方案也作出了政策安排: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江苏省盐业协会晏仲华表示,短期来看,受成本、供求以及投机、心理预期等因素共同影响,改革后食盐价格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起伏波动,预计会表现出农村地区价格下行、城市价格上行,交通便利地区价格下行、偏远山区价格上行等趋势,从长期来看,对消费者来说是个利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