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盐为首”,盐自古以来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商品和战略性资源,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已经成为我国经济
盐业体制改革,究竟是保留原有的专营体制还是走市场化的道路,属于原则性的问题。《方案》明确指出,要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第二,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批发经营食盐。第三,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
从历史经验和现实借鉴来看,食盐专营体制与市场化改革并不矛盾。市场化能够更加有效地配置资源,专营体制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失灵的缺陷。改革开放以来世界瞩目的“中国模式”正是建立在国家调控和市场调节的良好平衡基础之上的。坚持食盐专营制度既符合改革开放要求,也符合经济发展内在规律。
目前,盐业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性质。然而,近年来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盐行业产大于销的矛盾较为突出,加上食盐实行计划管理,由盐业公司统购统销,盐业生产企业无法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法创立自己的品牌,经营活动长期处于被动局面,影响了企业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妨碍国有盐业生产企业实现做大做优做强的目标。《方案》*有新意也是*引人注目的一个表述就是“释放市场活力”,主要内容为: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具体而言,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是要打破地域垄断和市场分割。《方案》实施后,以往由于跨区域用盐被处罚的现象将不复存在,供需双方都获得更大的决策自由;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是要打破旧有的利益格局,还生产经营企业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定价自主权,鼓励企业不断研发新产品,提高质量,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从而促进企业发展,这将会*大地提升盐业生产企业的积*性;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则将重新配置行业内优势资源,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企业活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盐业生产销售企业。
《方案》将食盐安全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阐述:**,四条基本原则中的**条就是“突出食盐安全”。要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其次,在具体措施中,“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用了五个小节的篇幅。一般来说,食盐安全分为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给安全两个层次。《方案》分别从“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等五个方面为食盐安全进行了制度设计和保障。其中“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调了在紧急突发情况下,应当由盐业主管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章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