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4日讯 2016年4月3日,青岛市民刘先生购买了由青岛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酒厂生产的南阜生命酒和南阜三星生命酒,他发现这两种酒的内外 包装上都标注了“*佳 饮品”的宣传字眼,“生产厂家这一做法属于 虚假宣传,我要求退一赔三”,刘先生说。而青岛酒厂告诉信网,当时并不了解该标语违反了相应国家 法规。目前,胶州工商部门也对青岛酒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市民举报南阜生命酒虚假宣传
2016年4月3日,刘先生购买了由青岛酒厂生产的南阜生命酒(浓香型白酒与南阜三星生命酒(螺旋藻白酒,生产日期分别是今年2月1日和1月18日。
后来他竟发现南阜生命酒与南阜三星生命酒内外包装均标注了“21世纪*佳饮品”的宣传字眼,并且南阜三星生命酒宣传标语还宣称“酒里含有的螺旋藻是人类***的功能食品,具有医疗功能。”
对此,刘先生表示非常疑惑。“作为普通食品而言,酒怎么会有医疗功能呢?”
随后,他查询了国家的相关条例,发现商家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根据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其中第三条使用”***“、”***“、”*佳“等用语已构成虚假宣传,欺诈,因此我认为商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因此我要求生产销售者做出退一赔三。”刘先生称。
青岛酒厂:不知道违反国家法规
信网对此联系了青岛酒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她告诉信网,南阜三星生命酒关于“螺旋藻是人类***的功能食品,具有医疗功能”这句话是摘自一本名为《螺旋藻》的书,而关于两种酒上均标注“21世纪*佳饮品”的宣传标语,是原来旧包装上的标语。
“当时我们并不了解该标语违反了相应国家法规,目前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到现场检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针对这个问题正在处理当中。”该工作人员称。
工商:已下令整改
胶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方面告诉信网,3月份他们在酒厂例行检查时,就已发现该酒的宣传标识违反了国家法规,“其中‘螺旋藻是人类***的功能食品,具有医疗功能’这句话是摘自一本名为《螺旋藻》的书,而对于该公司使用”*佳“广告用语行为,我局也已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3月31日提交了整改后的产品包装。
据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投诉人要求退一赔三的请求,工商部门只有行政调解的职能,目前青岛酒厂仅表示可以退货,对其赔偿的要求,不同意调解,建议投诉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实习记者 辛浚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