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李楠4月29日晚,国家食药监总局为加强
《征求意见稿》指出,针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卫生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同时,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在产品质量追溯和召回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及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出厂销售都应有记录,保障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
《征求意见稿》建议,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投诉等,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作记录。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应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主动收集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做到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