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已于今年起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要求,有固定经营门店,但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实行许可制度管理,未经食药监管部门许可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从事经营行为,均属违法。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后,西安市食药监局在陕西省局的要求下迅速印制许可证,并于近日陆续向小餐饮发放。
日前,西安市未央区食药监局徐家湾所和徐家湾街办后勤主管人员,一起为徐家湾街办保洁公寓食堂颁发了未央区贯彻落实“三小条例”后的首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未央区正式启动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未央食药监局为做好过渡期小餐饮许可工作,尽快解决50平米以下小餐饮经营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将这一惠民便民举措落实到位,及时安排部署《小餐饮许可证》办理有关事宜。按照“职能延伸,侧重基层,属地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认真履行小经营许可管理职责,全力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该局先后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对《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写、《现场核查表》填写、现场核查主要事项、管理系统使用、档案装订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和现场示范,使工作人员熟知许可事项、许可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和《现场核查表》有关内容的填写,并熟练运用管理系统,提高基层监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时先后组织辖区协管员以及辖区经营良好的50平米以下小餐饮经营户认真学习条例,熟悉申办流程,并及时下发《陕西省“三小”综合整治告知书》、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资料“温馨提示卡”,做到干部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群众明确知晓办事流程。
同时他们积*宣传,提高辖区群众知晓率。对办事群众热情接待、耐心指导,一次性说清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网上如何进行申报等,不让群众跑冤枉路。同时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对接工作,以保证新申办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能**时间发放到经营户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