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晶报记者 谢银波
伪造、篡改保质期
*低罚5万元
《食安条例(草案》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罚则。其中,以有毒有害的动植物或者微生物为原料生产食品且未消除毒害问题,由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专用物品;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罚款;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按照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食安条例(草案》,违规使用色素、保鲜剂、防腐剂、杀虫剂、激素、抗生素等物质加工、处理、浸泡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注水或者注入异物的食品、食用动物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场所储存、使用国家禁止的非食用物质;伪造、篡改食品的保质期;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为,由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十万元罚款。
转基因标识不清晰
*高罚3万元
转基因标识不清晰、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记者注意到,如果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由食品安全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罚款。梳理《食安条例(草案》内容不难发现,条例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基本都设定罚款处罚,并大幅提高罚款的数额和处罚力度,很多违法情形的罚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实行定额处罚。
市、区政府或设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深圳各级政府部门获奖扛起食品安全责任“大旗”。《食安条例(草案》规定,市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区(含新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区政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市、区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市、区政府规定。
为充分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性,《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还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责任,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承担安全责任;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责任人;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主要负责人局部组织核实整改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报告。
(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