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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是食品安全工作的落脚点。为此,呼和浩特市从5个方面加强监督、治理,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程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强源头治理,呼和浩特市以“绿剑护农行动”为主线,严格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全市创建“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基地8.3万公顷,认证无害化、绿色、有机食品14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64个。规范全市26家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经营行为,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
加强重点治理,2015年全市开展食品添加剂、“过期冷冻肉”、进口食品、水产品等30多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中存在的“违禁超限”生产、无证生产、超许可项目生产、违规套用标准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大纸质包装、塑料包、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监督抽查的企业覆盖率达****;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农村宴席等集体聚餐服务安全监管,首批为20个学校食堂配备了价值100万元快速检测设备。
加强监督抽验,2015年,呼和浩特市食品抽检推行 “抽样、检验、问题产品后处理”的“三分离”模式,完成食品抽检6185批次,较2014年增加了4986批次,不合格食品问题发现率为5.19%。建立了以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为技术核心,各旗县区疾控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风险监测体系。目前可开展食品相关检验项目共有5大类248个参数。完成化学污染物监测样品303份,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样品270份,食源性疾病监测样品313份。
加强依法治理,呼和浩特市组建了市、旗县区两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重拳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2015年以来,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共立案2153件,结案2056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1/3,有力震慑了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难点治理,呼和浩特市制定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规定》,建立农村厨师培训、人员体检、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等制度,备案监管农村集体聚餐服务110余户,有效防范了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促进餐饮服务监督量化等级提升,全市10186家餐饮服务单位中,已完成量化等级评定的8943家。全市取缔豆制品、豆芽生产加工“黑窝点”44个,抽检小作坊180户,抽样207批次,登记食品加工小作坊733家,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的重点难点部位得到有效整治。同时,积*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在全市建设了100个便民市场,为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集中管理、规范经营积*创造条件。(记者 张秀娟